2008年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
2008年2月26日,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在西宁召开。省民委省宗教局领导、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廖文顺和省民委省宗教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州(地、市)、县(区)民宗局长及六州、互助县语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民委主任和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的主要工作。会议表彰了200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同志作了工作报告。
在总结2007年工作时,会议认为2007年我省民族宗教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平安寺院”建设活动为载体,以努力营造和谐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为目标,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作用,排查调处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263件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努力;积极开展共创共建活动,全省已结成各类共建对子267对,对维护地区稳定和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认真实施《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目前已完成投资总量的41.74%。启动 “中国少数民族综合扶贫示范项目青海项目区项目”;深入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1591座寺院完成了平安寺院的建设目标,占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的76%。
会议强调,2008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十七大精神统领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围绕一个主题,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一个方针,即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托两个载体,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平安寺院”建设;突出两个重点,即排查解决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和问题、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落实三项机制,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宗教事务内部管理机制;实现三个目标,即工作局面要有创新,工作难点要有突破,薄弱环节抓出实效,努力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做贡献。
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要坚持以开展活动促团结,完善机制保稳定,关注民生促和谐。把促进加快发展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来抓,努力开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把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来抓,努力开创民族团结和谐的新局面;把查摆和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突出问题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着力点来抓,努力实现民族地区长久治安的新局面;把作好宗教工作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环节来抓,努力形成宗教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新局面。
会上,省民委省宗教局与各州地市民宗局签订了2008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