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3日,省民委、宗教局在西宁召开全省州地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普日哇,副主任、副局长马玉芬、李巷秀、司法臣、马义才出席会议,各州地市民宗局局长,省民委、宗教局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民委主任和全国宗教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了2005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了2006年工作任务。
普日哇在会上作了讲话,他指出, 2005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拓展领域,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青海做出了积极努力。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全面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青海做出新的贡献。在民族工作方面:一是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三是推动民族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在宗教工作方面: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效抵御境外渗透;三是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加快宗教爱国骨干力量培训。普日哇同志强调,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担负着维护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繁重任务,对此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开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二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三要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四要在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
会议结束时,马玉芬同志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谈了两点意见。她要求各地民族宗教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实质,并结合各地实际,贯彻好、落实好。同时,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会议精神,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为做好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争取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她强调,今年在民族工作方面要抓好两件大事,做好四项工作。两件大事:一是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二是继续做好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的工作,启动实施好《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发展专项规划》;二是进一步落实在平安县开展的电脑农业试点推广工作;三是组织参加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四是做好民和、大通两个回族、土族自治县县庆工作。在宗教工作方面着重抓好三项重要工作:一是“平安寺院”建设工作。二是加大对《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力度。三是以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为突破口,扎实推动基督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