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
2004年2月19日,青海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安排部署200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各州地市民宗局长和省民委、宗教局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省民委、省宗教局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普日哇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2004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识大体,顾大局,抓机遇,办实事,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经济社会工作参与力度,努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普日哇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根据省委、省政府、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的总体部署,今年我们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使命十分光荣,责任十分重大,意义十分深远。做好今年的工作要更加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围绕“一个主题”,即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进步。坚持“两个根本”,即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坚持把维护团结稳定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职责。抓住“四个重点”,即一是抓政策法规;二是抓管理服务;三是抓协调发展;四是抓培训教育。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即:1.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2.以举办州县建政5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和充分展示民族自治地方的巨大变化;3.以抓民族经济、教育、文化项目为着力点,多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4.以搞好年检工作为抓手,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5.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
普日哇同志根据今年工作要点和思路,讲了以下几点意见:一、坚持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努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二、认真贯彻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大反渗透反分裂斗争力度;三、坚持以法行政,努力解决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出问题;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五、坚持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六、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