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制度
省民宗委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来源:
日期:2021-08-18 11:54:04
点击:85976
属于:公开制度
根据青海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省民宗委政务公开的实际要求,特制定省民宗委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一、服务承诺
1、民族宗教业务相关事项的咨询应当时给予答复;不能答复的,要对咨询人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间,并在承诺时限内给予答复。
2、对于超时限办理(审批)的事务,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作出充分的解释,并向服务对象明确办理完成的具体时间,同时还要书面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具体情况,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酌情进行处理。
3、各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事务时,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着热情、耐心、周到、认真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处理事务时用语要文明、礼貌。
二、纪律要求
省民宗委机关纪委接到举报后,将根据情况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落实,如发现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任何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处分,同时对举报人举报的错误事项按规定进行更正,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三、投诉举报的方式
投诉人可以采取来人、来电、来信的方式向省民宗委机关纪委组进行投诉。
投诉举报电话:0971-8455695
一、服务承诺
1、民族宗教业务相关事项的咨询应当时给予答复;不能答复的,要对咨询人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间,并在承诺时限内给予答复。
2、对于超时限办理(审批)的事务,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作出充分的解释,并向服务对象明确办理完成的具体时间,同时还要书面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具体情况,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酌情进行处理。
3、各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事务时,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着热情、耐心、周到、认真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处理事务时用语要文明、礼貌。
二、纪律要求
省民宗委机关纪委接到举报后,将根据情况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落实,如发现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任何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处分,同时对举报人举报的错误事项按规定进行更正,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三、投诉举报的方式
投诉人可以采取来人、来电、来信的方式向省民宗委机关纪委组进行投诉。
投诉举报电话:0971-845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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