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报
青海省民宗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日期:2023-02-01 11: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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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公开年报
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民宗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上,请审示。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民宗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较好地树立了省民宗委政务公开、透明运行的政府形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助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为重点内容,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发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工作、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信息。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3条,内容包括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民族事务管理类信息97条;宗教事务管理类信息50条;民族团结进步类信息4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80条;藏语术语公报2期、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4条。发布省民宗委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开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省委第十轮巡视第三巡视组对省民宗委(省伊斯兰教经学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青海省藏传佛教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考人员名单、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省伊斯兰教经学院本科班招生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2年在青招生拟录取名单等方面的数据信息。
(二)发挥门户网站作用。2022年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信息公开内容和表现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拓宽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宣传渠道,全年在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刊物等发布(更新)信息1500余条。
(三)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电子信息公告栏,进一步健全完善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由于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涉密性、敏感性都很强,省民宗委大部分政策文件在系统内部或需要协调的部门、地方政府之间运转,需对外公开的政策文件较少,致使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够,门户网站一些功能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办理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大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民族宗教创新资金、宗教界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用,推动在线交流等互动功能建设,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凝聚民心,维护稳定,更好的为各族人民群众服务;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吸取经验,切实改进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省民宗委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民宗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上,请审示。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民宗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较好地树立了省民宗委政务公开、透明运行的政府形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助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为重点内容,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发布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工作、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信息。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3条,内容包括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民族事务管理类信息97条;宗教事务管理类信息50条;民族团结进步类信息4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80条;藏语术语公报2期、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4条。发布省民宗委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开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省委第十轮巡视第三巡视组对省民宗委(省伊斯兰教经学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青海省藏传佛教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考人员名单、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省伊斯兰教经学院本科班招生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2年在青招生拟录取名单等方面的数据信息。
(二)发挥门户网站作用。2022年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信息公开内容和表现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拓宽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宣传渠道,全年在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刊物等发布(更新)信息1500余条。
(三)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电子信息公告栏,进一步健全完善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0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存在的问题:由于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涉密性、敏感性都很强,省民宗委大部分政策文件在系统内部或需要协调的部门、地方政府之间运转,需对外公开的政策文件较少,致使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够,门户网站一些功能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办理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大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民族宗教创新资金、宗教界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用,推动在线交流等互动功能建设,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凝聚民心,维护稳定,更好的为各族人民群众服务;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吸取经验,切实改进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省民宗委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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