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教育部部署,省教育厅印发《青海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办学方向失策、教育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安全底线失守、教育督导失察五项规范整治重点,制定了二十条负面清单,出重拳集中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顽瘴痼疾,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明确办学方向,坚决推进五育并举不动摇、不偏离。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坚决整治随意调整、增减课程,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的行为。
加强常规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各地各校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常规管理,完善教师集体备课制度,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教学诊断与改进,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制度、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责任制,坚决整治“掐尖招生”“暗箱操作”“人籍分离”和打工辍学等问题。
强化师德师风,培育品德高尚的“大先生”“教育家”。各地各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落实“双减”政策,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培养为学、为事、为人示范的新时代“大先生”,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环境。
全省教育系统将以平安青海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对照校园安全工作基本标准,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职责明确的校园安全管理、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体系。
落实督导问责,各校加强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的制定修订,因地制宜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教育部主管部门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坚决整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严重影响本地区(学校)教育发展等问题。
省教育厅将采取交叉调研、督学进校、督查视导等方式,适时开展评估,反馈和通报存在的问题,推动规范管理落实落细,指导各地各校逐步建立声誉评价制度、能力提升制度、责任落实制度、监督曝光机制等长效机制,久久为功、常管长治,提高办学治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